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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处置新规焦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7 11:10:03 人浏览

导读:

航班延误处置出了新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在明年元旦正式执行。我们一起来关注航班延误处置规定的焦点内容,如天气等原因航班延误旅客需食宿自理、晚到港时间超15分钟算延误、旅客投诉十日内要实质回复等。...

  航班延误处置出了新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在明年元旦正式执行。我们一起来关注航班延误处置规定的焦点内容,如天气等原因航班延误旅客需食宿自理、晚到港时间超15分钟算延误、旅客投诉十日内要实质回复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昨日交通部公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焦点内容:

  1、天气等原因航延旅客需食宿自理

  有一种情况需要旅客自己埋单: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2、航班延误以撤轮挡时间计算

  2014年起,民航局修改了航班延误统计标准,首次提出以“撤轮挡”替换“关舱门”,以减少乘客在飞机上等待时间。此次则将挡轮挡的统计方式列入规定。据了解,撤轮档是一个全球民航界通用的专业术语。如同地面的汽车一样,为避免汽车溜车,汽车停在车位里时,在汽车前面放置一个档板。飞机撤掉轮档后,即可启动发动机而滑行。

  3、晚到港时间超15分钟算延误

  “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4、旅客投诉10日内要实质回复

  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旅客受理情况。国内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10日内做出实质性回复。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国承运人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20日内做出实质性回复。

  5、机上延误每隔30分钟要告知

  发生机上延误后,承运人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由于流量控制、军事活动等原因造成机上延误的,空管部门应当每30分钟向承运人通告航班动态信息。

  6、机上延误3个小时须安排旅客下飞机

  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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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木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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