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后驾驶的治理对策
导读:
【酒后驾驶】对酒后驾驶的治理对策
(一)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然是义不容辞,而且我们也作了大量工作,但是仅靠交警一个部门是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求的。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当成第一要务来抓好,因为交通是大家的,每一个,不管处于社会何阶层,他也是一名交通参与者。我们公安机关有“五条禁令”,对工作期间饮酒处罚严厉,但其他机关与部门呢,就没有这种义务?如果每一个部门都把酒后驾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肯定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通过新闻媒体把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就能一定程度降低酒后驾驶率。
(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后驾驶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辖区内因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要找出规律,确定整治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区域。根据事故分析研判结果,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加大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密度。根据易发生酒后驾车的重点部位,如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严密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查纠与流动巡逻的方式,坚持做到每天中午、晚上必查,加大对路面管控力度,确保在酒后驾车未上路之前就进行管控,减少其对社会构成的危害。对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对酒后驾车的驾驶人做到处罚到位,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和暂扣驾驶证,一年内因醉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下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查处力度,实施责任追究。各级交警部门要积极争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目前较先进、证据易固定的酒精测试仪等先进科技装备,利用科技手段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四)对被查处酒后驾驶的驾驶员,有工作单位的要及时将其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以书面形式抄告其单位,督促单位配合教育。实现行政的、经济的双重处罚与管理,减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建立举报监督制度。要本着对他人、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发现酒后驾驶行为,立即举报,并落实奖励制度和为举报人民保密制度。从根本上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使酒的驾车的陋习时时处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尽可能减少酒后驾车行为发生,以达到杜绝酒后驾驶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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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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