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出事故劝酒人也应负责任
导读:
核心内容:朋友一起吃饭,钱先生在开车离开前喝了几杯酒,不幸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无效死亡。作为一起吃饭的朋友对钱先生的死亡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介绍这起酒后驾车案。
【案例接受】
2008年9月,胡先生与钱先生共在胡先生女友家吃饭,席间,胡先生女友及其它友人出于好客劝钱某某多喝了几杯酒。饭后,钱先生开车离开时,胡先生等人均未予阻止。钱先生驾车行驶在路上时不慎撞到公路边的桥墩上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钱先生体液中的酒精含量作出检测,认定钱先生体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钱先生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问题】
现钱先生母亲向万律师咨询:其子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劝酒人是否有责任,是否应赔偿其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
【律师意见】
本案中钱先生作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明知饮酒过量后驾车可能导致会发生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死亡的后果,仍在过量饮酒后驾车,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后死亡,钱先生本人应对其死亡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胡先生明知钱先生开车而来,仍在席间规劝钱先生大量饮酒,且钱先生饮酒过量后要驾驶小车离开未进行有效劝阻,以至钱先生酒后驾车死亡,胡先生对钱先生死亡后果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本案胡先生应当对钱先生的死亡后果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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