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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采纳的鉴定结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8 20:18:32 人浏览

导读:

不予采纳的鉴定结论主要有:1、经过审查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鉴定结论,不予采纳。2、不合格的鉴定结论,经过补救仍存在缺陷的,不予采纳。3、以经过审查,均属合格证据的,同等条件下证明力较小的不予采纳。

  不予采纳的鉴定结论主要有:

  1、经过审查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鉴定结论,不予采纳。

  2、不合格的鉴定结论,经过补救仍存在缺陷的,不予采纳。

  3、以经过审查,均属合格证据的,同等条件下证明力较小的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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