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量物证的形成(一)
导读:
核心内容:我们在进行诉讼程序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微量物证的一个形成问题,它的形成与及取证成为最重要的影响,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微量物证形成的理论基础是物质交换原理(也称洛卡德互换原理Locard Exchange Principle),即只要两个客体相互接触,在客体间分子引力、静电引力、粘结作用等的作用下,在接触面上就会发生物质交换现象。微量物证的形成通常 有两种方式:一是物质的重复再现;另一种是物质转移。
物质的重复再现是指物质在与其它物质接触时相互作用并再现自身特征于其它物体。如印刷品、印章等的形成是其自身特征在印刷或押印过程中在承受客体上的重复再现。
物质的转移是指微量物证在形成的过程中,物质的一部分向其它物体转移的现象,通常这种物质的转移存在着物理转移和化学转移两种方式。
物理转移是指微量物证在形成过程中仅做机械运动,未发生化学变化,具体表现出分离和扩散两种形式。
分离通常是指物质的整体分离形成的转移。如撬压使被撬物表面油漆分离而转移;纤维从衣物上分离而转移等。分离是物质转移而形成微量物证最常见的形式。
扩散是指物质微粒(分子、原子或离子)的热运动所产生的物质迁移现象,是物质转移而形成物证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如爆炸现场的烟雾向四周的扩散;字迹的墨水在纸张中的扩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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