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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交警部门上访案 六成属于肇事逃逸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9 08:58:22 人浏览

导读: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汪春洋报道:涉及交警部门上访的案件中,六成以上属于肇事逃逸案件!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全省交警部门正加强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维护受害者的利益。2月15[案例正文]:nbsp;nbsp;nb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  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汪春洋报道:涉及交警部门上访的案件中,六成以上属于肇事逃逸案件!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全省交警部门正加强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维护受害者的利益。  2月15
[案例正文]:

   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汪春洋报道:涉及交警部门上访的案件中,六成以上属于肇事逃逸案件!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全省交警部门正加强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维护受害者的利益。

   2月15日上午9时许,连山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群众赵某报称:“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连山县福堂镇小三江工商所门前将骑自行车的一男一女撞伤后逃逸,要求派人处置。”接报后,连山交警大队福堂中队民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在途经S263线小三江抛石界上坡路段时,将一辆疑似肇事逃逸车辆的无牌面包车截停。

   经详细检查,民警在车上搜获了两副被损毁的车牌和一台呈关机状态的手机,初步确认了车主为炎某,籍贯广西。根据案情线索,执勤民警迅速赶往广西贺州。15日下午4时许,肇事车主炎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到连山大队福堂中队投案自首。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以往涉及交警部门上访的案件中,六成以上属于肇事逃逸案件。

   近年来,广东省交警部门逐步加强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2007年,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市交警部门成立了专门的肇事逃逸侦查大队,抽调刑侦、痕迹检验、事故处理专才专门负责案件侦破工作。全省还组织了“剑锋I”、“剑锋II”号集中侦破肇事逃逸案件行动,仅11月20日至12月14日不到一个月时间,全省就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338起。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现行的法规,交管部门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首先,不管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如何,逃逸者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有可能终身禁驾。如果事故较为严重,逃逸者还须负刑事责任。目前,随着道路监控系统的逐步完善和侦破手段的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率也大幅度提高,交警部门告诫驾驶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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