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残留异物 乡医院赔偿万元
导读:
一乡镇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竟敢做剖宫产,使用丝线代替羊肠线缝合刀口,致原告宫腔内丝线残留、术后感染,日前,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昌隆医院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费10619.4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
早在2002年5月24日,原告杨某找昌隆医院退休大夫孙某接产,孙某在接产过程中发现是难产,便于昌隆医院联系将原告送该医院进行剖宫产手术。医院安排 大夫手术,在缝合子宫时,因只有一根羊肠线且型号不符,便决定用丝线代替缝合。术后8天原告腹部刀口开始化脓,下身不断流出脓血,原告随后到几家医院诊治 没有效果,最后到中国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宫腔异物”并取出10号丝线4根。经朝阳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确定事故等级为四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昌隆医院形成了医患服务合同关系,被告不完全具备做急诊剖宫产手术的条件,术前准备不充分,没做相应的产前检查,手术操作不规范,造成丝线异物残留,发生医疗事故应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每个医院里,医生不可能是永远都不会出错的,医生都是全力以赴对病人负责的,难免会出现误诊的事情的。误诊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医生误诊要怎么赔偿?
一乡镇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竟敢做剖宫产,使用丝线代替羊肠线缝合刀口,致原告宫腔内丝线残留、术后感染,日前,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昌隆医院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费1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
被打伤后可以立即做司法鉴定,前提是轻伤。若是重伤,比如骨折等,则应当等伤情稳定之后再做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
司法鉴定听证会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通常会请案件相关的专家进行参加,对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进行鉴定。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
司法鉴定是可以接受个人委托的,并不是只能接受组织或者是机关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
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之间的联系为均需要进行鉴定手续,原鉴定结果是无法作为判决的依据的。之间的区别则为重新鉴定属于对原鉴定意见的全盘否定;补充鉴定则不改变原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