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标准的赔偿标准
导读:
一般我们在发生相关事故的时候会对于在该起事故中受伤的人进行一个伤情鉴定,为的就是能够在对事故当事人定责的时候能够有一个更加明确的标准,也能够让受害者得到更好地赔偿。那么伤情鉴定标准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伤伤残等级及其相关问题。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情鉴定标准的赔偿标准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遭遇意外伤害的,这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是要负责的,双方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评不上等级,是得不到最终赔偿的。只要骨折了,影响了功能,一般可能评定为伤残。
赔偿须按伤残等级赔偿。工伤赔偿程序简而言之包括工伤报告程序(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的可以不走这一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工伤鉴定程序、协商赔偿程序、劳动仲裁程序、法院审理程序、执行程序等。一般工伤骨折都能评上十级伤残,但在部分省市,除拇指、拇趾外,手指脚趾末节骨折,不评定伤残等级,因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简称鉴定标准,对该手指脚趾末节伤残有专门规定。尽管如此,但本律师还是建议工伤者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9)除拇趾外,任何一脚趾末节缺失。
工伤私了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处理工伤的方式。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在上述数额的基础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最终的赔偿数额以及赔偿款的支付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伤情鉴定标准的赔偿标准及其相关问题,伤情鉴定标准一般不同等级的伤残情况赔偿的具体数额都不一样。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伤情鉴定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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