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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中国残疾人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4 23:03:15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第二代中国残疾人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你又了解多少呢?第二代中国残疾人的评定标准又会是怎样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第二代中国残疾人评定标准是怎样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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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中国残疾人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依据新的残疾评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原中国残联〔1995〕残联组联字第61号文件颁布的管理办法和《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作废。

       是残联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残联的日常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作了明确规定:(1)残疾人证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县级残联负责初审、填发,市级残联负责审核批准。对于鉴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核发。请县及县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检查后认定核发。(3)严格按残疾类别、等级和残疾人证各栏具体要求填写残疾人证,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二、第二代残疾人评定标准是什么

  1、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2)视力残疾的分级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2、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2)听力残疾的分级

  ①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②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③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④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3、言语残疾标准

  (1)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

  ①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②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③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④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⑤儿童言语发育迟滞: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

  ⑥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

  ⑦口吃:是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重复、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它行为变化等。

  (2)言语残疾的分级

  ①言语残疾一级:

  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②言语残疾二级:

  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③言语残疾三级:

  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④言语残疾四级:

  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4、肢体残疾标准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

  ①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②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③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2)肢体残疾的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①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②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③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④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⑤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⑥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⑦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⑧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⑨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3)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①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②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③双大腿缺失;

  ④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⑤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⑥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⑦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4)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①双小腿缺失;

  ②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③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④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它手指全缺失;

  ⑤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⑥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5)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①单小腿缺失;

  ②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③脊柱强(僵)直;

  ④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⑤单手拇指以外其它四指全缺失;

  ⑥单侧拇指全缺失;

  ⑦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⑧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⑨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⑩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类似上述的其它肢体功能障碍。

  5、智力残疾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2)智力残疾的分级

  发展商(DQ)(0-6岁):1.≦25极重度;2.26-39重度;3.40-54中度;4.55-75轻度

  智商(IQ)(7岁以上):1.∠20极重度;2.20-34重度;3.35-49中度;4.50-69

  适应性行为(AB):1.极重度缺陷;2.重度缺陷;3.中度缺陷;4.轻度缺陷

  6、精神残疾标准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2)精神残疾的分级

  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精神残疾一级:WHO-DASⅡ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7、多重残疾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三、第二代残疾证的发放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政审: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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