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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和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9 03:52:2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态势好,不少公司也在考虑开拓第三方支付业务,需要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那么第三方支付牌照要有哪些条件,需要提交什么文件和资料等问题,接下来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第三方支...

  核心内容: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态势好,不少公司也在考虑开拓第三方支付业务,需要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那么第三方支付牌照要有哪些条件,需要提交什么文件和资料等问题,接下来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第三方支付行业牌照申请。

  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需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申请人具备哪些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二、申请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申请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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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的条件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四、申请人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十二)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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