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操作过程中的障碍
导读:
核心内容:众筹操作过程中的障碍有哪些?国内众筹的发展正处于萌芽时期,需要自律和监管双管齐下,在众筹融资操作过程中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简单粗糙,容易引发隐私泄露的风险;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也是影响众筹融资的因素。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众筹融资操作过程中的阻碍。
一、信息披露简单粗糙
1、投资者与筹资企业信息不对称
众筹企业信息披露简单粗糙,投资者与众筹企业信息极其不对称,很难判断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众筹网贷公司作为金融信息服务中介、发布借款人的各项信息是撮合交易的核心。众筹网贷公司发布的借款信息主要由借款人提供,要确保信息全面与真实,在众筹公司创建的前几年,需要付出调查核实的成本,故并非易事。
2、公布信息可能涉及个人的营业秘密
此外,借款人的资金用途有不少会涉及投资创业、企业经营等。公布相关信息可能涉及借款人个人的营业秘密。《合同法》明确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借款人信息有被众多贷款人分享的危险
为降低贷款人风险,多数网贷公司在制度上限定同一贷款人对某个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这意味着某一借款人的信息必然被众多贷款人分享。贷款人为借款人保守营业秘密难度加大。这样涉及借款人信息披露的另一问题,即是否对涉及营业秘密的信息披露设定限度,如此一来,又与信息披露的全面、真实相矛盾。
[page]
二、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健全
1、国内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当前国内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需求。国内相应监管部门机构重叠、管理分散、思路不清、权责不明、有责不负、失责不纠现象严重,导致我国错过信用体系建设的黄金期。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缺失,上位立法进程缓慢,市场发展和信息征集面临困难,信用信息资源被闲置,没有发挥盘活市场效率的作用。
2、重建信用体系方可促进众筹的发展
此外,国内的信用体系不健全,违约成本相对较低小,造成个别众筹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公开承诺投资回报。在当前信用信息分散于各部门的情况下,如何突破组织结构层面的障碍,充分整合分散的信用信息,并建设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数据库,打造架构清晰、权责明确、集中管理、建管分离的高水平管理队伍,是建设信用体系的首要任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众筹操作过程中的障碍有哪些?国内众筹的发展正处于萌芽时期,需要自律和监管双管齐下,在众筹融资操作过程中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简单粗糙,容易引发隐私泄
核心内容:我国众筹发展有什么法制障碍?股权众筹在我国快速发展过程中最大的困境就是法律障碍。参与到股权众筹中的企业和投资者利益尚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蕴含着
核心内容:今年两会把开展股权众筹试点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我国目前股权众筹的发展是在上海第一众筹平台的带领下阳光发展。股权众筹在募集社会资本,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刷卡套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或者非法经营罪。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当事人在支付宝中把钱转错到别人账户的情形下是可以拿回的,对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形,应当对该转错的款项进行返还。《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
互联网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当事人接受合同,签署电子签名的时间;互联网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与纸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
社保卡的金融账户的作用包括有:可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借记功能等。
当事人在网络投资平台被骗的,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警,待公安机关对涉案款项进行追回。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微信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证据的,同样也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立案的证据。《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立案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