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犯罪成为经济犯罪新动向
导读:
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即将来临,而丽水市开展“打击经济犯罪识假防骗共创平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丽水市公安局表示互联网金融犯罪成为丽水市经济犯罪新动向。
明天是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昨天晚上,丽水市公安局经济侦察支队在小转盘开展了宣传活动,说起经济犯罪总感觉离老百姓很远,而网络上的经济犯罪更是陌生,但一些犯罪分子却是无孔不入,前段时间莲都警方就侦破一起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
温州的80后小伙翁某某和杨某某等人原本在温州从事高利放贷业务,2013年9月份,在丽水市区寿尔福路注册成立浙江雨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P2P平台,发布虚假借款项目和借款人,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多万。
某某财富负责人翁某:好的时候在身边调个几百万,七八百万都调得动。
据警方统计,某某财富共吸引了565个投资账户,以外省居多,其中丽水地区的账户有30多个。投资人也基本上是80后占主流,也有少数70后和60后。
莲都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施顺铎:在做这个东西之前,他已经亏了很多的钱了,实际上把投资人的钱拿去填补以前的窟窿,还有个人挥霍也有一部分。
目前,犯罪嫌疑人翁某某、杨某某已被依法刑拘,民警提醒,P2P是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互联网上的金融形式,一些人利用这个新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投资者进行投资需警惕。
丽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副队长吴超老百姓对于P2P平台,不要相信单凭一个网站,要对这个网站进行走访了解,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第一P2P网络平台资质是否有工商登记,如果单凭一个网络一个网站让你进行投资,这个就需要注意,第二个出借资金的用途,第三点就资金的流向,主要是资金进入公司账户和私人账户来识别他的有效方式。
明天上午,丽水市公安局、银行、市场监管局等近十个部门在东苑社区开展“打击经济犯罪识假防骗共创平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有需要了解更多经济犯罪相关知识的市民,明天早上可以到那里咨询。
(原标题:互联网金融犯罪成为我市经济犯罪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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