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国际仲裁 > 国际仲裁知识 > 国际仲裁特点包括哪些

国际仲裁特点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09:36:04 人浏览

导读:

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选择仲裁形式解决争议,应在订立合同时写明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条款中...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流及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因此国际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国际仲裁作为解决垮国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越来越受重视。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国际仲裁特点包括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国际仲裁特点一:协议仲裁。

  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选择仲裁形式解决争议,应在订立合同时写明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条款中要特别写清楚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名称。仲裁条款的规范写法如下:“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同样,双方已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国际仲裁特点二: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受涉案标的、地域的限制,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办案,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国际仲裁特点三:一裁终局。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际仲裁特点四:程序有较大的透明度和自主性。

  如当事人可以依法选定仲裁员和申请仲裁员回避;可以约定仲裁程序:仲裁中可以和解和自愿调解等。

  国际仲裁特点五:仲裁员从各行业中公道正派的专家、学者中聘任。

  仲裁员是兼职的,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员之间没有固定的人事关系,较好地保证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国际仲裁特点六: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综上所述,国际仲裁特点包括:协议仲裁;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一裁终局;程序有较大的透明度和自主性;仲裁员从各行业中公道正派的专家、学者中聘任;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