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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与肇事者同名被误抓12天获国家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2 03:12:45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讯前日傍晚,在广东高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完成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后,含冤被抓12天的綦江男子李家桥,还收到了高要警方的口头致歉和国家赔偿,终于彻底洗清冤屈。因为同名同姓同籍贯的缘故,綦江男子李家桥一度为江津男子李家桥在广东省高要市犯下的交通肇事逃逸罪

  本报讯 前日傍晚,在广东高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完成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后,含冤被抓12天的綦江男子李家桥,还收到了高要警方的口头致歉和国家赔偿,终于彻底洗清冤屈。

  因为同名同姓同籍贯的缘故,“綦江男子李家桥”一度为“江津男子李家桥”在广东省高要市犯下的交通肇事逃逸罪行背了黑锅,结果被高要警方误抓,羁押进看守所12天。所幸经过反复调查,高要警方抓获真正肇事逃逸者。

  李家桥表示,抵达高要后,当地警方对其含冤被羁押予以了国家赔偿——前后共计12天,每天赔偿金额为111.90元。此外,当地警方还对他和家属两度抵粤的交通食宿费用,给予了赔付。最后,对方对“误抓”一事,向他进行了口头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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