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家赔偿将降门槛 凭有关法律文书便可申请
导读:
因国家赔偿限制太严,重庆市准备给国家赔偿降低门槛。昨日,市二届人大第四次常委会在分组审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时,形成了这样的共识。
国家赔偿法规定,只有当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才能构成国家赔偿。但在国家赔偿的实践中,作为社会个体的公民要确认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却有较大的难度。为此,该市准备给国家赔偿松松绑,规定了几种特殊的情况,当事人无须另行确认,凭有关法律文书便可申请国家赔偿。
这几种情况分别是:无犯罪事实或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而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解除刑事拘留,或者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人不予释放的;行使侦查权的工作人员因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被行政处分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使侦查权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刑讯逼供或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被行政处分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已被依法撤销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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