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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10:32:24 人浏览

导读:

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有哪些?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和估算的活动,其中广泛应用于公司法中。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析,分别是合伙制机构需符合的条件、公司...

  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有哪些?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和估算的活动,其中广泛应用于公司法中。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析,分别是合伙制机构需符合的条件、公司制机构需符合的条件以及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的条件,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

  (一)申请资产评估资格的合伙制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

  2、有5名以上经执业登记的资产评估师。

  (二)申请资产评估资格的公司制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

  2、有8名以上经执业登记的资产评估师。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经执业登记;

  2、经执业登记后,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3、成为合伙人或股东前三年内,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二、申请资产评估机构所需材料

  申请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资产评估资格申请表;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伙人或者股东简历,以及担任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5、经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资产评估师执业登记情况汇总表并注明合伙人或者股东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年限及其前三年内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6、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

  资产评估机构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合伙人自主约定的认缴或缴付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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