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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公司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23:25:20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注册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推进公司注...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注册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大大的鼓励了创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帮助很大。但是,并不意味着公司发起人、股东不再负有出资义务,出资后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我国《公司法》仍然是严厉打击的,甚至会触犯刑法。那么,如何认定公司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呢?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本条是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法律责任的规定。出资构成的注册资本是公司信誉及其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因此,本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是对公司债权人、社会公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何认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呢?

  根据本条的规定,抽逃出资行为的主体为公司发起人和股东,起抽逃出资行为是一种故意的行为。

  对抽逃出资行为的客观方面,可以从行为的时间及方式两点上把握:抽逃出资行为只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这就与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等行为在时间上有所区别;抽逃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非法抽回自己的出资,减少公司的资本总额,其手段可以是各种各样的。依据本条追究抽逃出资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和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有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的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三、抽逃注册资金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抽逃注册资金如何认定的内容。公司抽逃资金会危及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破坏市场大环境的稳定,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我国严厉打击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上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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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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