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散
导读:
一般更实在成立之前并不会一定就是能够盈利下去并能够越做越大,他们一般会经历很多个阶段。从最开始的负盈利阶段到中间的调试与市场的需求相吻合到最后步入正轨然后盈利。但是有很多对公司并不能够拼的过着以流程的考验,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散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散及其相关。
1、特定事由的解散:
① 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②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需要解散公司;
③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无特定事由可由股东会决议解散。
在没有上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股东想要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来表决公司的解散。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分以下步骤:登报——缴销税控、发票——成立清算组,完成清算——地税注销、国税注销(营业税、增值税在哪个税所交,就先注销哪个)——工商注销
一般公司注销的周期:
登报:2个工作日——清算:7个工作日——国税注销:40个工作日起——地税注销:40个工作日起——工商注销:15个工作日——地税注销:40个工作日起——工商注销:15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散及其相关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条件分为特定情况和非特定情况两种,公司解散时要注意成立清算组,履行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好公司的债权债务才可以办理注销登记。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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