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导读:
核心内容: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至2004年12月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拥有3700多万投资者和837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品种996个,上市股票市价总值26014.34亿元。2004年,上市公司累计筹资达456.901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一、上市要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典范――出版传媒
2007年12月21日,作为中央文化体制改革中“采编与经营整体上市”的唯一试点单位,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传媒,600999.SH)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当日飙升329.53%,报收于19.93元,相应的市盈率达到128.77倍。
出版传媒的财务状况如下:总资产为125894.70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17.77%,在合理范围内;2004年、2005年、2006年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都保持在10亿元左右,但是增长率不高。2006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9.05%,2007年由于净资产大幅度增加,净资产收益率骤降至4.95%;2007年的流动比率为1.25,速动比率为0.74,表明现金流充足。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衡量的是公司是否有随时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2月28日起施行。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全文
核心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现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
证券交易市场知情人员证券交易市场的知情人员,是指知道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法》第68条列出下列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一、发行股票或者公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