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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5 06:49:5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核心内容: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至2004年12月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拥有3700多万投资者和837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品种996个,上市股票市价总值26014.34亿元。2004年,上市公司累计筹资达456.901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一、上市要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典范――出版传媒

  2007年12月21日,作为中央文化体制改革中“采编与经营整体上市”的唯一试点单位,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传媒,600999.SH)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当日飙升329.53%,报收于19.93元,相应的市盈率达到128.77倍。

  出版传媒的财务状况如下:总资产为125894.70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17.77%,在合理范围内;2004年、2005年、2006年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都保持在10亿元左右,但是增长率不高。2006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9.05%,2007年由于净资产大幅度增加,净资产收益率骤降至4.95%;2007年的流动比率为1.25,速动比率为0.74,表明现金流充足。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衡量的是公司是否有随时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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