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其他 > 其他 > 浙江某某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三江医药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浙江某某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三江医药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8 06:48:42 人浏览

导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三江医药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简称:某某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11—015

  浙江某某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某某医药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某某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某某医药公司分立及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浙江某某贝某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医药公司”)分立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意对外转让公司拥有的分立后的某某医药公司股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决定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等事宜并负责办理有关转让手续。(详见2010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0—030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述公司董事会决议和授权,原某某医药公司完成分立后的2家公司为:浙江某某贝某某医药有限公司(保留名称、主营业务及资质不变),另一家为兰溪康宏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原某某医药公司分割后的商业用房等资产的租赁业务等。分立后的某某医药公司注册资本为53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某某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康公司”)拥有其80%权益,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1]87号)资产评估报告,某某医药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10月31日止的账面总资产5,930.42万元,净资产948.71万元,评估价值1,580万元。

  2011年4月22日,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甲方)和分立后的某某医药公司股东杭康公司及汪胜洪等15位自然人股东(合并称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杭康公司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某某医药公司70%,参照上述评估价格并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为1,106万元,汪胜洪等15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某某医药公司20%的股权同时转让给甲方。股权转让完成后,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持有某某医药公司90%的股权,杭康公司仍持有某某医药公司10%的股权。该项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另,按该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标的股权转让至甲方名下,并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在乙方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获得投资净收益约300万元。[page]

  特此公告。

  浙江某某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6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