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构决议程序
导读:
核心内容: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程序,并介绍了有关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东会
出席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在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人数上都是没有限制的。
表决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一般决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由公司章程决定的;但是特别决议需要经过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般决议需要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董事会
组成人员: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股份有限公司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出席人数:有限责任公司没有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必须是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参加方可举行。(关联交易除外)
表决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都是由章程所规定的,但是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表决方式是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三、监事会
组成人员:两种公司形式的监事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都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出席人数:没有限制。
表决程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四、有关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应该是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应该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因发生法定解散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及债务进行清算。
内容提要: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最主要、最活跃的民事主体,其如同自然人生命体一样,有其产生、成长、衰老、直至终止的自然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将公司称之为公
1、混淆交易行为——造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仿冒国家名优标志,擅自使用知
网友疑问: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快4年了,但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办住房公积金。现在房价涨得这么快,公司的同事都要求公司尽快给我们补办住房公积金,可公司说住房公积金是可办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