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3 03:16:13 人浏览

导读:

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提交一下资料:1、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1)名
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提交一下资料: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涉及本市国有、集体资产转让的,需办理产权交割手续。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