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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0 19:08:3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

  核心内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记者今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工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并于今日下发至各级工商部门,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进一步明确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改为年报,是推进注册制度便利化,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

  现行年度检验制度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负担不小,不仅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还可能由于年检错失市场机会。年检改为年报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同时,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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