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动态 > 南通地税首笔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入库

南通地税首笔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入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6 09:23:19 人浏览

导读:

南通市地税局日前,南通市地税局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缴纳入库税款27.42万元,这是该局2010年入库的首笔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今年以来,南通地税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

南通市地税局  日前,南通市地税局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缴纳入库税款27.42万元,这是该局2010年入库的首笔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今年以来,南通地税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三大机制,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提高征管质效。

  一是密切工商税务联动机制。及时向工商部门获取股权转让信息,建立股权转让电子台账,动态监控企业自然人股东及其股权变动情况;明确规定办理纳税(扣缴)申报为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前置必要条件,对企业自然人股东发生工商变更登记后未依法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是引入专业资产评估机制。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流程,统一相关政策口径,明确股权转让价格核定的方法,先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再由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三是完善税企诚信约谈机制。采取核查与约谈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纳税人自行申报,提高工作效能,在强化纳税人依法照章纳税意识的同时确保下次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成本的延续性,从而实现对股权转让的动态、长效管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