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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谁主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03:26:05 人浏览

导读:

股东是现在公司当中实际占有相应的公司财产的人,所以股东在公司当中的地位是十分之高的,其中就是每个公司都有着相应的股东大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谁主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股东是现在公司当中实际占有相应的公司财产的人,所以股东在公司当中的地位是十分之高的,其中就是每个公司都有着相应的股东大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谁主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谁主持

  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8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首次股东会会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召开的有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一个会议,必须有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条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出资最多的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股东,其出资最多,利益预期和承担的风险也最大,第一次股东会议由其召集和主持是必要的。出资最多是指向公司认缴的出资额最多,股东认缴出资额最多,应按期足额实际缴纳的出资最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是指负责首次股东会组织工作,通知各个股东并掌握会议的进程和推动有关各项决议的通过。

  二、有限责任公司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谁主持的全部内容。对于股东大会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事情的,毕竟这是涉及到相应的公司发展趋势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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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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