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并购的模式有哪些?
导读:
非上市公司并购的模式有哪些?
非上市公司并购主要有三种模式:(1)公司合并;(2)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3)一个公司通过购买另一个公司的一定数量的股份来控制该公司。
三种形式其法律后果不同。
首先,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是被合并的公司法人主体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其他的权利义务概括移转于合并后的公司,民法上称之为“吸收合并”;
其次,公司财产购买的兼并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被购买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所有权移转于购买公司,购买公司和被购买公司法人实体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因此都要进行变更登记,此即人们通常所称的“营业转让”;
再次,通过收购股份兼并的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收购公司获得了被收购公司的经营控制权,被收购公司的法人地位并未改变,而至于以后发生的两个公司合并或被收购公司解散,则是收购公司利用获得的被收购公司控制权的结果,它并不是收购行为本身的直接法律后果。可以看出,第三种兼并形式就是“公司收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一)要约收购的程序要约收购是收购方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而进行的收购,它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最常见、最典型的方式。其程序如下:1、作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收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