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入账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入账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7:01:0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国家越来越多的公司得到法律的认可,可以上市,但是公司最重要的一项资金就是股东的注册资本,我国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非常高的,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入账方式有哪一些?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在我们国家越来越多的公司得到法律的认可,可以上市,但是公司最重要的一项资金就是股东的注册资本,我国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非常高的,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入账方式有哪一些?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入账方式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二、资本要求

  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三、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入账方式包含哪一些情况,我们在选择投资经营一家公司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这家公司的前途情况才进行资本注册,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建议,感谢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