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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11:19:33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现在的法制社会的建设过程中,任何事情的办理都要走流程,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管是办理证件,还是任何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是可能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

  在我国现在的法制社会的建设过程中,任何事情的办理都要走流程,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管是办理证件,还是任何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是可能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

  第七十三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七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五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远高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的相关内容。不管是什么东西的产生还是消亡都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还需要一定的手续,这就是这个时代的要求,要是我们做出的相关的事情违反了这个社会的规定,就是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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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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