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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4:28:45 人浏览

导读: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公司出现法定或约定的事由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那么注销手续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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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

  1、预约税务注销,

  2、取得清算公告

  3、公示满20天

  4、注销银行、注销进出口权,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5、注销工商。

  6、缴销章,

  注意:如有工商异常,走不了简易注销流程,还需走一般流程,登报公示满45天,清算组备案等流程,

  二、办理公司注销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章

  3、房产证、租赁合同及发票

  4、公司近三年的账本及凭证

  5、公司章程

  公司注销办理的

  、公司清算的规定

  1、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因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股份有限公司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了。公司注销的流程、资料以及清算的有关内容如上所述。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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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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