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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贡献奖实施办法(试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9 20:51:48 人浏览

导读:

评审,代表人,民营企业,申报,贡献,等次第一条为褒扬嘉奖对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奖励对象:全县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三条评选时间:从2008年度开始,一年一届,每届评选的时间为次年的第一季度。第四条
评审,代表人,民营企业,申报,贡献,等次

  第一条 为褒扬嘉奖对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全县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评选时间:从2008年度开始,一年一届,每届评选的时间为次年的第一季度。

  第四条 设立“云县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具体组织评奖工作,评选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贡献奖候选人,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评审委员会由县政协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评审办公室为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联。其职责是:负责按照本办法组织评审的具体条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 在云县县城内民营企业同时达到下列条件,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申报贡献奖。

  1、税收达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增长10(含10)以上的企业;税收达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下的,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增长20(含20)以上的企业;税收达5万元(含5万元)以上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增长30(含30)以上的企业。

  2、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增长达12(含12)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工业增加值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增长达30(含30)以上。

  3、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数在上年度基础上增长5(含5)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就业人数在上年度基础上增长15(含15)以上。

  4、单位GDP能耗下降3以上。

  5、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的事件发生。

  第六条 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企业自行申报。

  2、申报时间:受理申报的起止时间由评审委员会发文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3、申报材料:申报云县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贡献奖须填写《云县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贡献奖申报书》,并附必备材料(成果、业绩、综合效益认定证明及有关视同签定的证明、认定材料)。

  第七条 评审审查:

  1、云县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贡献奖评审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程序性审查。审查内容为: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业绩是否客观真实;符合申报、评审要求的,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性审查期限为30日。

  2、程序性审查期结束后进行评审。评审程序为:评审前对入围的法定代表人在县内媒体上进行第一阶段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县委、县政府审定批准后,对拟获奖者及其业绩、成果、奖励等次,在县内媒体上作第二阶段公示,公示期为10天。

  第八条 表彰奖励:

  1、评定标准:同时达到申报条件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按照上缴税收的绝对增长额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2、奖项设置:云县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贡献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励等次。总名额10名,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奖3名,各等次的名额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规模以下企业奖7名,各等次的名额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如所有申报的民营企业达不到第五条规定条件时,则当年不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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