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会流程是怎么样的?召开股东会有什么条件
导读:
股东会议的召开对于有股东形式存在的公司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股东会议也不是轻轻松松就可以召开的,其也有一定的政策要求。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召开股东会流程是怎么样的?召开股东会有什么条件的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股东大会的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
2、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3、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
4、股东的出席和代理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召开股东会流程是怎么样的?召开股东会有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关于股东会的具体情况要看公司本身所设立的章程,但是其根本的都是不能违反公司法的规章制度。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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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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