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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如何面对反倾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2 16:27:30 人浏览

导读:

主题词: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反倾销1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成为反倾销靶子1992年,美国最大的弹簧垫圈生产商ITW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指控中国的11家外贸进出口公司和弹簧垫圈生产企业以低于成本价在美国倾销,给美国工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对

  主题词:中国 汽车零部件企业 反倾销

  1 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成为反倾销“靶子”

  1992年,美国最大的弹簧垫圈生产商ITW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指控中国的11家外贸进出口公司和弹簧垫圈生产企业“以低于成本价在美国倾销,给美国工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对中国弹簧垫圈生产企业进行反倾销。

  1996年,一度在美国市场卖得风风火火的中国汽车制动盘和制动毂产品,也遭到了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我国25家汽车制动盘和制动毂生产企业和出口商被美国相关制造商上诉,并分别被处以从零税率到43%的平均税率,最高税率为86%的制裁。

  2002年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3:2的表决结果,裁定中国的7家企业在美国市场低价倾销汽车风挡玻璃。这就意味着从2002年4月1日开始,出口美国的中国汽车风挡玻璃要多交10%左右的关税。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中国企业一直是国际贸易中反倾销的“靶子”。据统计,从1978到2001年,共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提出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累计达80多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3.6%猛增至目前的13.3%,远远超出了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在众多遭受反倾销的企业中,汽车零部件企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2 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被反倾销的原因

  在国际贸易中,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为何屡屡受到“倾销”的指控,业内人士分析,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其一,从中国自身情况分析,中国是一个大国,在世界贸易中,如果把欧盟看成一个整体,而不看德国、法国等具体国家,中国的贸易额已排到世界第4位。但中国出口商品,尤其是汽车零部件产品品种较少、渠道较窄、量大而集中,因此,这部分产品的出口,对外国市场构成的冲击或潜在冲击相对较大。

  其二,国内不少出口企业一发现外国某市场出现的商机则往往一哄而上,产品雷同彼此抄袭。由于市场有限,为争抢客户而导致自己相互残杀,不顾一切地压价,不但亏了血本,还产生了“倾销”之嫌。

  其三,少数国家政党利用“反倾销”拉政治选票。他们利用中国这个“靶子”,搞贸易保护;以迎合其国内政治的需要。欧美国家在中国加入WTO谈判中的苛刻条件;日本、韩国同中国的贸易摩擦均有其国内的政治因素。有些反倾销案件,提出国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注定要输,可还是照打不误,就是为了在政治上得分。

  其四,中国经济虽然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有些国家不了解,对中国的经济体制“不放心”。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是,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保障措施的条款“与传统保障措施”有所不同。换言之,这些国家由于自己的偏见,担心我国的计划经济行为会“扭曲”市场规律。因此,对中国的出口特别“警惕”而产生过敏反应。

  3 如何面对“反倾销”

  1999年,美国企业对我国向其出口的小龙虾提出反倾销起诉。众多中方出口企业出现了鸦雀无声的状况,惟独浙江一家不知名的企业——宁波鄞县南联食品有限公司欣然应诉。他们花重金聘请美国律师,据理力争,应诉结果,南联公司大获全胜。该公司用扎实的证据表明小龙虾价廉物美的根源并不在于低价倾销。2001年,南联公司不仅获得了零税率,还成为此领域惟一一家能进入美国市场的国内生产商。同时,美方在对南联公司生产全流程调查后,增加了进口订单,美国海关也将小龙虾出口商中惟一的“免检”待遇给了这家中国企业。

  无独有偶,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近日,美国商务部对两件反倾销案做出裁决,裁定马鞍山钢铁公司和潍坊钢管公司没有将其钢材“倾销”到美国市场。今后,这两家公司均可不受任何约束将其钢材出口到美国,无须交纳任何反倾销税。而就在几个月前,美国商务部做出初步裁定,要求马钢为同类产品交纳153%的反倾销税。

  我国食品行业和钢铁行业的经验给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以很好的启示:在遭遇反倾销后,退缩不是办法,奋起反击,据理力争,才能赢得最后胜利。因此,在遭遇美国反倾销后的中国汽车风挡玻璃生产企业——福耀、信义、奔迅等公司纷纷向美国专门成立的用以受理美国商务部反倾销裁决申诉案的联邦地方法院——位于美国纽约州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正式提起诉讼,对美国商务部作出向福耀集团出口到美国的汽车维修风挡玻璃征收11.8%的反倾销税的裁定的多个方面提出质疑。据称,这些企业准备将官司打到底。

  为规范我国出口产品对反倾销的应诉工作,外经贸部日前颁布了《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规定要求,中国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后,在调查期内生产企业应向调查国或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全部涉案企业积极参加应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规范和指导全国出口产品对反倾销应诉工作的机关,外经贸部委托各进出口商会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作为应诉组织单位,具体负责企业反倾销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从此,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有法可依。

  但是只有政府的支持,企业自身没有对世界贸易的知识还是不行的。当年,我国第一家应诉美国倾销指控的企业杭州弹簧垫圈厂,在第一次填写美国商务部的调查问卷时,竟然连自己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售价都不清楚,老厂长怀着朴素的感情在美国听证会上大谈地方党委政府对企业如何关心、支持,结果令美方更坚信“有政府补贴”这个虚假的论点。倾销指控需要由进口国同类产品产量占25%以上的企业提起,但是国内许多企业被反倾销后,连原告的名字都从来没有听说过,更谈不上“知已知彼”。凡此种种,造成了中国企业闯荡国际市场的高危局面:外向型企业信息不灵,投资决策取决于对行情的单方面判断,一旦遭遇国际贸易壁垒,只有让政府做“救火队员”。

  更危险的是,国外出现的反倾销往往发生在中国出口猛增、形势大好之时。其时,被中国进口产品打得毫无招架之力的进口国企业,则悄悄拿起了反倾销的“大棒”,而蒙在鼓里的中国企业,却正在乐观的市场预期中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根本没有防范“闷棍”的准备。例如,浙江最大的球轴承生产企业浙江慈兴公司,已经把80%以上的资金和生产能力集中在面向美欧市场的球轴承生产上,2002年4月,惊悉自己上了美商指控倾销的“名单”之时,这家公司耗资2亿元的上海新厂建设已经箭在弦上。如果终裁结果对慈兴公司不利,其打击是毁灭性的。[page]

  专家分析,反倾销案件的骤增,除了我国加入WTO后关税降低和配额限制放宽的因素外,很大的程度是因为国内外企业信息不对称,国内企业获得信息滞后所造成的。尤其是浙江的出口加工企业,很多都是“订单经济”企业经营者,只知埋头生产不问天下风云,对国际贸易可以说是个“盲人”。

  而国外的竞争对手,不但对可以用以自卫的法律、法规了然于胸,而且对中国企业的规模、产量和价格早就摸得一清二楚。这些企业在向有关部门提请倾销诉讼时,一下子就能拿出几百页的调查报告。

  专家认为,反倾销是一个有众多前提条件的行政调查程序,是可以预测、预报的。及早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用信息的“绿色通道”帮助国内企业对自己的经营市场有一个准确的把握,才能防患于未然。

  一条良好的信息“绿色通道”,需要多方协同作战,形成政府——协会——企业的“铁三角”关系。只有信息互动,团体作战,共同应对国际市场上形形色色的技术壁垒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才能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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