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反补贴税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
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之中,经常会遇到征收反补贴税的情况。但是许多的企业家,对于现在国家征收反补贴税的时候,具体的征收条件,并不清楚。所以对于这个也经常觉得困惑,到底应该不应该交纳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来看一看具体的征收条件。
一、什么是反补贴税
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这种关税是对那些得到其政府进口补贴的外国供应商具有的有利经济条件作用的反应,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这种奖励和补贴包括对外国制造商直接进行支付以刺激出口;对出口商品进行关税减免,对出口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融通或类似的物质补助,美国通过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进行补贴税的实施。近年来,这些反补贴税已成为国际贸易谈判中日益难以取得进展的领域,并且这也使国际对等贸易的安排复杂化,因为在对等贸易中要衡量政府补贴是非常困难的。
二、征收反补贴税的具体条件
1、须有补贴的事实,即出口成员国对进口产品直接或间接地给予补贴的事实;
2、须有损害的结果,即对进口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或严重阻碍进口国某相关产业的建立;
3、须有因果关系,即补贴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存在,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成员国才能实施征收反补贴税措施。
三、征收反补贴税的特征
依协议的规定,补贴是指由一缔约方境内的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并由此而授予各种利益的财政资助、措施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这一定义表述了补贴的如下特征:
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中央政府及相关机构,而且包括中央政府下属的各种体制如州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此外,政府行为还包括政府代理人的行为和政府干预下的私人行为;
2、补贴是一种财政性措施。补贴应为政府的财政性干预行为,即是由公共帐户支出;
3、补贴须授予受补贴方某种利益。协议未对“利益”作出明确的定义,依一般理解,利益即为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资助计划中取得某些它从市场上不能取得的价值或优惠条件。没有此类利益的授予不构成补贴;
4、补贴应为生产者或销售者所获得。只有授予企业的补贴才有可能对贸易产生扭曲作用,属于协议所调整的补贴。
由此呢,综上所示可以看出来国家对于需要征收反补贴税的具体条件的规定,是很严格,并且条件也是不少的,而且都是与补贴税相关联的。因此看了上面这些资料,是不是对于征收反补贴税的具体条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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