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报关流程
导读:
从国外进口到国内
1、外贸公司是指经国家经贸部或省、市级经贸委批准其有进出口商品经营和代理权的企业。
2、所需通关单据:1)进口合同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从国外视同进口到保税区
1、海关备案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如实向海关申报,而无需加税和进口许可证。备案进区后的货物呈保税状态。
2、海关备案所需提供的单据: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保税仓储进库登记簿
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
1、方法B是指在保税区内投资经营自身产品,且经保税区海关核准按月、季等核销期限的仓库和生产性企业,进口时可办理的方法。特点是货物可先实现国内销售,后报关付税、付证。
2、通关和核销单据:1)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2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3)装箱单 4)出库单(正本) 5)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从国外通过保税区海关(一次性)进口到国内
1、这种方式是保税区内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独立对海外经商的进口通关方法。
2、通关单据:
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7)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106号根据世界海关组织2007年版《协调制度》,我输美
海关若放行则是已经清关完成。清关即指办理报关手续的过程,清关完毕的,即为报关手续完成,海关应予放行。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
当事人向海关进行申报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准备报关资料有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制作报关手写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等。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