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过境货物的运输要求
导读:
过境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在中国边境不论换装运输工具与否,通过中国境内陆地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过境货物由中国境内的经营人代理货物的所有者,向 海关 办理手续。中国 海关 对过境货物过境运输有如下要求。
⒈对同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或属于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货的,按有关协定准予过境;对于未同我国签有上述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应当经国家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 海关 备案后准予过境。
⒉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属海关监管货物,应当接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或者更换标记。
⒊装载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和装置。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过境货物及其运输车辆或运载设备加封。承运人和经营人,应当负责保护海关封志的完整,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
⒋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过境货物。海关在查验过境货物时,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当到场。按照海关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或重封货物的包装,并在海关查验记录上签字。
⒌过境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处理。
⒍过境货物向海关申报后,应当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运输出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过境货物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出境,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七)的规定处理。
⒎过境货物进境后因换装运输工具等原因需卸地储存时,应当经海关批准并在海关监管下存入经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库或场所。
⒏过境货物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运输途中换装运输工具,起卸货物或遇有其它意外情况时,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海关或附近海关,接受海关监管。
⒐过境货物在境内发生灭失和短少时(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应当由经营人负责向出境地海关补办进口纳税手续。
⒑中国政府明令禁止过境的货物不得过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什么是转关运输的货物?转关运输货物属海关监管货物。具体系指:1.由进境地入境后,向海关申请转关运输,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货物。2.在起运地
过境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在中国边境不论换装运输工具与否,通过中国境内陆地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过境货物由中国境内的经营人代理货物的所有者,向海关办理手续。中国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34号)第一条为适应对外开放,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加速口岸进出口货物的疏运,方便收、发
海关若放行则是已经清关完成。清关即指办理报关手续的过程,清关完毕的,即为报关手续完成,海关应予放行。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
当事人向海关进行申报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准备报关资料有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制作报关手写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等。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