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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09:12:24 0人浏览

导读: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标准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下: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四十六、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 想要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
  • 想要知道怎样的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有关知识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怎样的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谓涂改卡是指被涂改过卡号的无效信用卡。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下: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四十六、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 想要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在5000以上的行为;二是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

  •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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