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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害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6 10:59:25 0人浏览

导读:

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是,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要去法院主张侵权事实,需要有证据。那么,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人格权侵害证据,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人格权侵害证据
  •   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是,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要去法院主张侵权事实,需要有证据。那么,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人格权侵害证据,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证明原告是当事人主体的证据。

      第二,证明被告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在已经存在的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后果的证明材料,因为人格权是广义上对于民事主体权利人的统称,所以还需要提供哪种人格权被侵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人格权中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还必须要提供新闻媒体、书刊对原告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第三,在被告侵害过程中,原告已经进行了劝告和制止,但是被告还在继续侵害原告人格权的证明材料,这里请注意,一定要提供原告已经知晓侵害事实,并且已经向被告告之,希望其立刻停止侵害,并进行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行为,但被告还是继续先前的侵害,要出示书面的证明材料,而且还应有具体...

  • 人格权法理论认为,人格权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以具体人格要素作为权利客体。具体人格要素包括物质性人格要素和精神性人格要素。因此,具体人格权又可划分为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其中,所谓物质性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自身所拥有的物质性人格要素享有之人格权,这种权利直接依附于人体,以物质性的人体作为其存在之载体。所谓精神性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自身所拥有的精神性人格要素享有之人格权,这种权利对物质性的人体本身无直接依附性。物质性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三种。因而,侵害物质性人格权也主要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一、侵害生命权   (一)侵害生命权概述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人的生命是人的最高的人格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人格价值,是人的第一尊严。作为生命权客体的生命,是人体维持其生存的基本的物质活动能力...
  • 人格权侵害案件要哪些证据

    2003-2-14 20:44:00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

  •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但是实践中却有很多行为侵害到了荣誉权,那么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哪些呢?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非法剥夺他人荣誉;非法侵占他人荣誉;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侵害荣誉权的行为: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者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联。如某企业领导以该企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并最终获奖,这即是...

  • 婚后侵害人身权行为有:殴打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名誉,强制性行为或拒绝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等方式,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家暴就是其中的典型表现。当事人人身受到侵害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包括下述三种情形:(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八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使用人;犯罪主体是一般...

  •   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从制定的一些制度来说,表现的越来越重视。人们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浓厚。侵犯专利权肯定是要得到法律的制裁的,在这之前当事人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那么,侵犯专利权案件证据怎么收集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侵犯专利权案件证据怎么收集

      1、主体资格证据的收集

      关于原告主体资格(即专利权人)的证据,这个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具备专利证书、专利登记本、专利年费交纳票据等即可。

      关于被告的确定,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大部分原告打此官司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求停止侵权。而真正能达到此目的,就是必须停止侵权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所以生产商、制造商就成为权利人首选的第一被告。如果侵权消息的得知是通过厂家的展销,那么可以通过确定厂家的名称等信息,通过工商信用网或实际工商查询来获得被告的身份确认。如果...

  • 行为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务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   在我国,著作权虽然有相关法律的保护,但是依然会有些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做出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利的行为。那么侵害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侵害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在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数额,但在司法实践中可参考以下因素酌情处理:1、受害人所受损失后果是否严重;2、侵害行为致作品价值降低程度;3、侵害出于牟利或其他不当目的;4、侵害人主观过错状态;5、侵害行为情节恶劣程度;6、侵害人获利多少;7、侵害行为的社会影响;8、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行政责任:(1)警告;(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3)没收非法所得;(4)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5)罚款;

      刑事责任:1、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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