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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行为的表现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4:55:31 0人浏览

导读:

性骚扰是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的行为,那么,性骚扰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性骚扰行为的表现形式
  •   性骚扰是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的行为,那么,性骚扰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   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作为

      行为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违反的是禁止性规范,即刑法禁止做而去做,是不当为而为。

      (一)特征:

      1、有形性——表现为人的一系列积极的身体举动

      作为犯罪,在客观上必然通过一定的身体外部动作表现出来,因而具有有形性。

      问题:思想、言论能否治罪

      中国古代有腹诽罪,即对法令有不同看法而心怀不满。《史记 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杰壮士与论议,腹诽而习谤。《汉书 食货志》:御史大夫张汤与大农令颜异郁崇,张汤奏称颜异“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比)。”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载:马尔西亚斯做梦他割断了狄欧尼西乌斯的咽喉,狄欧尼西乌斯因此把他处死,说他如果白天不这样想夜里就不会做这样的梦。

      思想不能构成行为犯罪,主要是因为思想...

  •   市场中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市场秩序,同时还是违法的。一般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多。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对一般经营者、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以及政府部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这里主要介绍一般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般经营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一)假冒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

  •   核心内容:高科技犯罪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下文是关于高科技的犯罪行为一些表现形式的诉述问题。伴随着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出现犯罪思维、犯罪方式和犯罪技术的更新。犯罪分子利用知识、信息、技术资源,快速而隐蔽作案,范围越来越广,类型越来越多,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当前高科技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近几年,在一些地方发现的利用科学技术作案的重特大案件有:

      (1)运用现代印刷等技术伪造各种证、卡、印章和货币。

      如假人民币、假身份证、假商标、假护照、假信用卡、假印章等,伪造身份、诈骗钱财、偷渡出国。

      (2)运用电子技术对移动电话盗码并机。

      深圳、南京、上海等地发现犯罪分子截码并机出卖给个人,造成数千万元损失。

      (3)运用机械技术制造枪支和消声器。

      这类案件经常发现,有的制造枪支、弹药的成品和工具,有的缴获正在犯罪作案使用的枪支是自制的。

      ...

  •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尘埃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挪用公款罪相信我们在工作中都有听说,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三、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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