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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实施对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09:18:56 0人浏览

导读: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那么,正当防卫实施对象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正当防卫实施对象
  •   正当防卫作为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既不是一种报复,也不是一种惩罚。那么正当防卫实施对象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正当防卫实施对象:

      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如果针对不法侵犯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其亲友进行防卫,不仅不能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反击。但在防卫手段上应有所节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正当防卫实施对象的相关内容。

  • 刑事犯罪中我们经常可以从新闻中看到一些辩护人用正当防卫作为免责事由,那么正当防卫是什么呢?那么正当防卫的五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这个法律问题,目前我们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正当防卫的五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1、"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2、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3、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
  •   [论文摘要]∶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本文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以及防卫过当等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并阐述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内容,由此而提出关于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不法侵害,无过当防卫,特殊防卫,必要限度。

      一、正当防卫的历史沿革和立法取向

      正当防卫对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社会秩序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从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方面来看,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措施是刑罚无法取代的。从习俗到法律、从观念到学说,正当防卫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它萌生于复仇,蜕变于私刑,历史渊源一直可追溯到原始社会。作为法律制度在刑法中...

  •   核心内容:正当防卫是我国公民为了防止国家利益、本人财产、他人财产、本人人身、他人人身、公共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对侵害人可能造成损害或者造成损害的制止方法,行使起来要有限度。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十个具体情况不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误区

      “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

  •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所谓正当防卫,是因排斥对自己或他人正在发生的不正当侵害。那么什么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什么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

  •   我们知道,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都不以伤害他人或者利益为前提的,虽然两者之间有必然的差别,但是他们一开始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抵御外来的伤害和其他利益伤害的。那么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分及各自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分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正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

      “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之刀,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险已处于结束,制止行为的损害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对正...

  •   核心内容:一般认为不法侵害造成正当防卫的成因,需要具备三个方面的特征,它们分别是危害社会严重性、侵害紧迫性以及现实可防卫性。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分析正当防卫里不法侵害三个方面的特征。

      下面对不法侵害造成正当防卫的三个方面特征分别进行说明:

      (一)侵害紧迫性

      正当防卫必须是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防卫,不法侵害行为需要具备造成严重结果的紧迫性,这也是不法侵害引起正当防卫的一个重要依据。

      把不法侵害是否处于损害进行中,并不法侵害造成的危害结果随时可能发生、可能存在当成标准。我国法律在公民进行正当权利使用时没有做出迫不得已的要求,由此可以表明公民可以选择防卫行为或者别的行为对损害人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行为进行遏制。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公民需要在侵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形成一个紧迫程度时才能使用正当防卫。

      (二)现实可防卫性

      不法侵害的现实可防卫性由防卫目标特定性以及防卫方法局限...

  •   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田桂鑫。

      哪些属于正当防卫行为,有两种。

      第一种,《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种,无限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行为有如下意义:

      1、保障社会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2、震慑犯罪分子使之不敢轻举妄动。

      3、鼓励公民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斗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

  •   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那么,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对刑法规定的转化型杀人、抢劫等能否进行特殊正当防卫,应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不能以其行为最终成立何种罪名为标准得出结论。

      3、“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对于暴力造成一般重伤的,不包含在“行凶”之内。

      例如,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即属于重伤,但当不法侵害人只是意欲使用暴力砍掉被害人的拇指时,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4、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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