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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后的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5:34:02 0人浏览

导读:

死刑(Death Penalty),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那么,死刑立即执行后的处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死刑立即执行后的处理
  •   死刑立即执行,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那么,死刑立即执行后的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第三百四十七条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百四十八条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

  •   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我国刑法对于死刑的态度一直是采取的一种少杀慎杀的态度,对于很多的人来说我们一般都是谈到死刑就会惧怕,但是死刑的只有由最高人民法院来决定并予以核准的。那么死刑立即执行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死刑立即执行其相关问题。

      一、死刑立即执行怎么处理  (一)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执行死刑的机关和期限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三)执行死刑的场所和方法

      死刑可...

  •   死刑在现在又被称为极刑,作为一种直接剥夺他人的生命权的处罚,其相关的判处条件就是十分的严格的,更不用说是死刑的立即执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又没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话,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刑罚特点

      惩罚性: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

      威慑性: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

      安抚性:安抚受害者遗族。

      针对性:现代的死刑一般针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

      维护性: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

      残酷性: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阶级...

  •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针对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一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

  • 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对死刑案件复核后,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核准死刑。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时,则裁定核准死刑并由院长签署执行死刑的命令;(2)发回重新审判。经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则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3)改判或发回原一审或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经审核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则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提审后直接改判。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后,仍然判处死刑的,还应当按死刑复核程序报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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