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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对象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5:44:52 0人浏览

导读:

死刑(Death Penalty),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那么,死刑对象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死刑对象规定
  •   死刑适用条件上的限制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那么,死刑对象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在:

      (1)限制死刑适用条件。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为巨大。

      (2)限制死刑适用对象。即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限制死刑适用程序。即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限制死刑执行制度。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来带大家来看看有关死刑的规定。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不适用者:基于人道主义,不适用死刑的人群有: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未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那么死刑限制性规定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适用条件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2.适用对象限制。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

  •   死刑立即执行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那么,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程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

  •   我国现行刑法前后经历了九次修正,自2015年11月份修正的刑法修正案九,仍然存在死刑。那么刑法中关于死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死刑的刑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

  •   我们在生活中看新闻报道时经常听说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但是,大家知道死刑缓期与缓刑的区别?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由审判人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人员组成中不能有曾经参加过办案的侦查、起诉、辩护及审判工作的人员。  合议庭复核时一般采用书面审核的形式,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各级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上有不同看法,或者案情有可疑之处,在对案件复核时,人民法院还应对主要事实亲自进行调查。  由于死刑案件关系到人的生命大事,所以合议庭人员必须认真审阅报请复核案件的所有材料,主要有: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定罪量刑是否适当;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立即执行;审查被告人个人情况,如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是否满18岁,是否是怀孕的妇女,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等。  审查后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
  •   核心内容:死刑的一个核准权中,是如何规定主要的一个标准问题呢?需要如何了解这个关于死刑复核的程序,按照法规的适用,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

      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是我国刑法对死刑核准权的规定,表明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适用的慎重态度。但1997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指出:鉴于目前的治安形势以及及时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有必要将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继续授权由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

      这一司法解释对刑法规定的死刑核准权作了授权性规定,因此,我国目前除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罪和外国人及港澳...

  • 一、死刑只适用于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具体的适用罪名: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资敌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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