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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09:27:21 0人浏览

导读: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是治病救人、挽救生命的特殊商品。那么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
  •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是治病救人、挽救生命的特殊商品。那么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

  •   生产、销售假药对公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我国刑法对该罪作出了明文规定。那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

  •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那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   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刑事责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2、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生产假药。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1、我国《刑法修正案(...

  •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在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中体现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以上的。

    所谓的"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所谓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所谓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档次、高等级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品的行为;

    所谓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

  • (一)经济犯罪的内部特征。1、犯罪主体,大多数经济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少数由单位构成(特殊主体)。2、经济犯罪主观上,是故意犯罪,或以营利为目的,或以占有为目的,或以其他为目的传播、破坏等。3、危害行为的外样化,现行刑法典及单行法规,把经济犯罪分成若干类别,又分为若干行为。4、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行为。5、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二)经济犯罪的外部特征。1、经济犯罪具有复杂性。2、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3、经济犯罪具有可变性。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利民律师。

      以下为大家解答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怎么处罚的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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