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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4:45:43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那么,离婚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   夫妻债务有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之分,那关于离婚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个人债务如何认定”的全部内容...

  • 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1、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下列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2、用于生产经营的债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在夫妻离婚的案件中,跟财产有关的纠纷往往是最复杂最繁琐的,因为财产本身有其复杂性,并且财产包含的不仅仅是自身拥有的财富,还有就是债务。那么,夫妻离婚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

  •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要看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来决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

    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如果是属于个人债务的,那另一方即不用承担债务。

  •   离婚时,债务怎么偿还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

      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第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

  •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涉离婚案件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尤其在债务问题上,常常令办案法官感到迷雾重重,颇为棘手。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为了多得夫妻共同财产,制造虚假债务,侵害另一方合法权益;一是夫妻为了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进行假离婚,协议将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全部债务则由另一方承担。

      由此可见,夫妻离婚时的债务问题,不仅事关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第三人的债权实现,关系到社会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问题,必须慎重对待,从法律关系上予以厘清。

      一、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投资、受赠及继承所得等财产归...

  • 提示:离婚诉讼中的债务问题比财产问题要复杂一些。在审理中也存在不同观点。本文作者为上海法院法官,其主要观点为:1、离婚诉讼审理中应当处理共同债务;2、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裁判不能影响善意债权人的利益;3、双方达成一致或一方能够有效举证的债务法院可以处理,一方不能有效举证的债务法院不应处理。

    离婚判决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几点思考 《法学研究》 2005年04月05日 沈惠平  唐左平

    离婚案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由来已久。虽然我国《婚姻法》在2001年作了大幅修订,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又连续出台了两部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但是,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至今还是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不仅反映在离婚案件的审判中,也反映在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案件中。同时,在普通百姓层面,尽管人民法院通过各种法制宣传渠道,作了不少“假离婚,真逃债”其实并不能达到目的的宣传,但现在还是有不少夫妻继...

  •   往往夫妻离婚时候都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纠纷以及债务纠纷闹矛盾,夫妻协商离婚时,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协商一致。那么,协议离婚债务如何偿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

  • 离婚不承担任何债务的情况:一般只有在该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双方分期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也归于个人的情形,否则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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