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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认定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4:55:55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离婚过错方认定方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离婚过错方认定方式
  •   一般而言,夫妻离婚一方有过错主要是指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家暴等情况,那离婚过错方认定方式具体而言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

      1、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重婚的;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并且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过错方认定方式”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日常生活中通常所理解的“过错”,一般是指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打骂、虐待行为,或者是有婚外情、或者是有不良恶习,比如吸毒、赌博等等。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过错”进行一个定义,我们只能根据法律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理解判断。《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还有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从《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中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是指一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通常的道德标准,或对另一方实施侵权,或不道德行为,导致另一方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行为。这样看来,婚外情、家庭暴力、不良恶习等都应该属于过错。

    法官对于过错的认定,更多的依据无过错方提交的证据。建议无过错方在诉讼中注意收集证据。涉及家暴,注意收集受伤的照片、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证明等;涉及出轨,建议收集过错方与第三人同出同进同一小区照片、视频,或是对方在聊天沟通时承认出轨的录音、短信、微信记录等等。

  •   夫妻因为过错而离婚的,需要对过错方的过错进行认定,有的人可能会疑惑,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相关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有哪些?离婚过错方应符合以下“过错”的表现形式

      1、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不忠实行为

      我们所指“不忠实行为”一般指的是夫妻一方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根据一夫一妻制度的基本原理,婚外情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怎么样才算构成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法律的界定相对模糊。一方不忠实行为到达何种程度,才算构成了“不忠实”从而应该承担过错责任呢?法律中并没有现成的答案。比如,精神出轨算不算符合“过错”、只有身体的亲密接触而没有性行为算不算是“过错”?可见,对于“忠实”义务的把握,可能需要因个案而异。

      普通百姓所认为的不忠实行为,一般是指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有了“性”关系,或者虽然不能确定是否有了“性关系”,但...

  •   核心内容:鉴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总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吗?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过错方离婚财产的分割。

      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我们通常认为婚姻过错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对导致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的一方。

      我国是具有传统因果报应风俗理念的国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

  •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将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的共同财产通过分割的方式划分为个人财产。我国法律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么样的呢?如果一方当事人出轨、家暴,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会有什么变化呢?接下来带您了解“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法定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方有婚外情等行为导致的,那么,离婚过错方财产如何分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我们通常认为婚姻过错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对导致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的一方。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基于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出台的离婚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我们...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申请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从该法条我们可以推断出过错应当具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那么具体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什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认识什么是过错

      我们通常百姓所理解的“过错”,一般是指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打骂、虐待行为,或是有婚外情、或是有不良恶习,比如吸毒、赌博等等。那么,什么是《婚姻法》上所指的“过错”呢?

      遗憾的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过错”下定义,我们只能根据法律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理解和掌握使用。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第四十六条规定了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是指一方违反法律规定...

  •   离婚中过错一般是指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打骂、虐待行为,或是有婚外情、或是有不良恶习,比如吸毒、赌博等等,那离婚中过错方如何认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离婚中过错方如何认定具体如下:

      (1)不忠实行为

      我们所指“不忠实行为”一般指的是夫妻一方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根据一夫一妻制度的基本原理,婚外情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

      (2)重婚

      重婚触犯的是刑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这是一种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第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重婚,这是先法律婚后事实婚的重婚;

      第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者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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