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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4:59:13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 现代社会大家对钱还是很看重的,所以夫妻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也会发生纠纷,如果双方一直无法协商,那么其中一方就会起诉到法院,请求法官合理的分割财产,法官在分割财产时有几个原则需要遵守,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规定的呢?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或者女方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在农村,女方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2、坚持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婚姻法》还特别规定了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这体现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精神,也是妇女实现离婚自由的经济基础。...
  • 如果夫妻因为感情不合,想要离婚,因为生活一起多年了,难免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问题,但在婚姻法中,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明确规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调解无效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一、调解无效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如果婚姻被判决无效,双方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除外。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应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不同于离婚时财产的范围,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仅指为了共同生活双方或者单方购买的各种财物,包括房屋、家具、衣服等等。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权收益等,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某女与某男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08年秋季离婚,离婚当时仅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约定,对共同所有的房屋口头约定归女方所有,并由女方居住,其他财产未作分割。离婚后一个月,男方即反悔,以该房系其父母财产为由将女方从房屋中赶走。2009年4月,女方委托律师代理,要求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我作为女方的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该房屋的产权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得出该房系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共同分割的结论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分割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答辩认为该房系其母亲动迁的平房所得楼房,理应属于其父母所有,并非原被告双方共同财产的意见。我作为女方的代理人,通过大量证据认证,证明该楼房系被告父母将其原平房动迁款的一半,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给原被告用于交付楼房的首付款,并由原被告贷款购买、用原被告共同收入偿还贷款的事实,应当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

  •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离婚后的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不可以分割个人的呃婚前财产。因为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离婚时无需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无过错一方可以多分。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很多人认为夫妻结婚之后,双方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有的,以后如果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共同分割这些财产。但是,离婚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但是婚前财产在婚后转化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可以参与分割的。

      以上就是对离婚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的回答,谢谢阅读!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以下为大家解答“过错方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时,即便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也很难会达到净身出户的情况,分割财产除以下两大情况之外,原则上还是均分的。

      第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如果对方存在这些过错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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