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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5:03:24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泛指婚龄男女以夫妻名义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平等自愿结合,应取得医学、伦理、政治、民法等层面的认可,并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夫妻名义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那么,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
  •   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的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

  •   《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笔者认为,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谓“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同于合法夫妻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而是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即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等因素,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

  •   相信大家对可撤销合同不陌生,但是却不知道可撤销婚姻是什么?相信大家会想要了解,可撤销婚姻法律后果是什么?婚姻撤销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二、婚姻撤销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原则上无溯及力。

      婚姻被宣告为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原则上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婚姻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有效要件,因而自始不发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或法律后果,包括因婚姻而产生的夫妻间的权利和艾务关系,以及因婚姻而...

  •   《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笔者认为,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谓“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同于合法夫妻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而是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即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等因素,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

  • 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有:1、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

  •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婚姻。即当某项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请求权,该项婚姻应予撤销;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放弃请求权,则该项婚姻仍为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胁迫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为,“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同时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对于程序的选择,既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亦可向人民法院诉请撤销。

  • 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缘关系、没有到达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可撤销婚姻,被胁迫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要求对原本的婚姻进行撤销。那么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法律特征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法律特征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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