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继承法> 口头遗嘱有效条件

口头遗嘱有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1:05:23 0人浏览

导读: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由于具有昜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査证的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皆予以严格规定。那么,口头遗嘱有效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口头遗嘱有效条件
  •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遗嘱人立口头遗嘱的情形只能是危急情况;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

  •   口头遗嘱是我国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是指遗嘱人通过口头的形式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作出安排,那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一、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口头遗嘱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以...

  •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为必须是被继承人处于危急情况下之下,如果不订立的话,也许将会没办法订立;口头遗嘱的订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被继承人没有脱离危险或者脱离危险也没办法定订立书面遗嘱的,则此时口头遗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曹成。

      口头遗嘱比较少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总结起来看,口头遗嘱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第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应另通过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第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法律规定了不得做见证人的相关情形,主要包括: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继承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

  •   很多人一生没有孩子或者孩子不在身边了,但是在年老的时候希望有人养老,会认干儿子干女儿,或者是自己的其他亲戚,然后约定离世后遗产赠送给他们。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口头遗赠扶养协议怎样有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 遗赠抚养协议可以口头,前提条件是遗赠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用口头的方式定立的遗赠抚养协议,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是遗赠人处分自己的财产的是可以口头订立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有的继承人因为来不及订立书面遗嘱,会采取口头遗嘱的方式。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

  •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