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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09:21:50 0人浏览

导读: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
  • 债权人除法定不可转让的权利外,通知债务人后,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核心内容:转让合同权利有何效力,对内如何?对外如何?内部效力,让与人把合同权利转让给受让人,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从权利,让与人负担保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转让合同权利的效力如何?

      一、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

      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

      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保证债权、担保物权、完全债权、违约债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第81条)。

      3、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其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报信函等。

      4、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凡因债务人主张可以对抗原...

  •   在借贷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转让合同权利。那么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

      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

      (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

      (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保证债权、担保物权、完全债权、违约债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第81条)。

      (3)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其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报信函等。

      (4)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凡因债务人主张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事由而使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让与人应当负责。...

  • 所谓合同权利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拘束力。合同债权转让在生效后,针对债务人产生如下效力:

      (1)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仍然向原权利人履行债务,则不构成合同的履行,也不会引起合同的终止。如果原权利人接受此种履行,则构成不当得利,受让人和债务人均可向其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另外,如果债务人向原权利人履行,给受让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

      (2)债务人应负向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作出履行的义务,同时免除其对原债权人的义务。合同权利转让之后,受让人已经取代了原权利人的地位,成了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不仅取得债权人转让的债权,而且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务人在合同权利转让时就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并不因为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我国《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周剑云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何这个问题。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向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

      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谢谢。

  •   实践中,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法律允许的。但是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就一定有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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