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

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0:23:29 0人浏览

导读: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那么,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
  •   在现实生活中,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它往往会给一个人造成很大的精神打击。那么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妇女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被强迫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即构成强奸罪;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   当发生疑似强奸行为的时候,大家会很关注,强奸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5)把...

  •   在现实生活中,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它往往会给一个人造成很大的精神打击。那么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斌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强奸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

      强奸罪的立案标准应具备事实条件和法律条件,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法律条件是指,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强奸罪立案,首先需要犯罪事实,其次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所需要的证据主要是为了证明有强奸行为的存在,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