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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改房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4:00:25 0人浏览

导读: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那么,买卖房改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房改房注意事项
  •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第一、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必须明确,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时必须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

  •   房改房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那么买卖房改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买卖房改房注意事项——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二、买卖房改房注意事项——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在房产证中,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已补分摊。另外,土地出让金也是房改房必须交付的一项相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

      三、买卖房改房注意事项——清楚房屋背景与周边环境

      买家须了解该房改房是否欠交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气费...

  •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的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

  •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的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

  •   核心内容: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产过户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包括购买人情况、房屋已出租、房屋有共有权人和经法院判决的房屋等。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房产过户注意事项的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一、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

  •   有的经济不宽裕的人会选择买二手房,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   现在许多单位有员工共同集资建造的单位集资房。如果单位集资房可以出售,许多员工都会竞相购买。那么单位集资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单位集资房买卖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集资房项目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二)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三)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五)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

  •   买房的人应该都知道,关于商品房的买卖,法律有明确规定需要缴纳税费的,但所需缴纳的税费,因为种类不一,根据不同的房屋有不同的规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个人商品房买卖的税费?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个人商品房买卖的税费

      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契税

      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

      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

      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

      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

  • 买卖房屋过户流程:1、买卖当事人双方先要签订购房合同;2、买卖当事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过户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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